本文作者:访客

"婚内强奸:法律与伦理的双重审视"

访客 2025-08-17 09:00:38 25424
本文探讨了婚内强奸问题,从法律和伦理两个角度进行双重审视,文章指出,婚内强奸不仅涉及到法律层面的问题,还涉及到家庭伦理、道德观念等方面的问题,文章通过分析和探讨,呼吁社会加强对婚内强奸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完善相关法律制度,提高人们的道德观念和法律意识,以维护家庭和谐和社会公正。

近年来,关于“婚内强奸是否构成犯罪”的争议持续发酵。部分观点认为,婚姻契约天然包含性义务,婚内强奸是“伪罪名”;但司法实践与法学理论正逐步突破这一认知误区,揭示其作为性暴力犯罪的本质属性。

法律框架:婚内强奸的入罪空间

我国《刑法》第236条明确规定,强奸罪的核心要件为“违背妇女意志”与“暴力、胁迫等手段”,并未将婚姻关系排除在外。尽管司法实践中对婚内强奸的认定持审慎态度,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已确立例外情形:当婚姻关系处于非正常存续期间(如离婚诉讼、分居、感情破裂等),丈夫违背妻子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可构成强奸罪。例如,2025年内蒙古额尔古纳市审理的刘某某案中,法院虽未当庭宣判,但案件焦点集中于婚姻状态是否已实质破裂,折射出司法对婚内强奸的动态认知。

司法实践:从“例外”到“突破”的演进

传统观念中,婚姻被视为性行为的“默认同意”,但这一逻辑正被现实案例瓦解。2023年上海某区法院审理的王某案中,被告在离婚冷静期内强行与妻子发生关系,法院以“婚姻契约已因离婚程序失效”为由,认定其构成强奸罪。此类判决表明,婚姻关系的存续状态而非形式,成为判断性行为合法性的关键。此外,最高检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若婚内强奸伴随家暴、精神控制等情节,即使未处于离婚阶段,也可能以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伦理重构:性自主权不容婚姻剥夺

否定婚内强奸入罪的观点,本质是将婚姻异化为“性奴役契约”。然而,现代法治社会明确,性权利是公民基本人权,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剥夺。婚姻关系可限制性权利的行使方式(如忠诚义务),但绝不能成为强迫性行为的“免罪金牌”。202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中,新增“禁止以婚姻、家庭关系侵害妇女性自主权”条款,进一步从立法层面回应了这一需求。

结语:从“家务事”到“刑事案”的跨越

婚内强奸的入罪化,不仅是法律技术的完善,更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它打破了“夫妻无奸”的陈旧观念,将性暴力从家庭隐私领域纳入公共治理范畴。未来,随着司法解释的细化与典型案例的积累,婚内强奸的认定标准将更加清晰,为受害者提供更坚实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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