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书面订立?权威解读来了

访客 2025-07-17 09:01:43 12585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必须书面订立的问题,权威解读指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这样做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预防合同纠纷,口头协议虽然有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诸多不便和风险,为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建议双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尽可能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

法律视角下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书面订立的分析

从法律角度分析,房屋租赁合同是否需要书面订立,需结合租赁期限及法律规定综合判断。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法律将视为不定期租赁。在此情形下,出租人与承租人均享有随时解除合同的权利,但需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这一规定旨在通过书面形式明确租赁期限、租金、维修责任等核心条款,减少因口头约定模糊引发的纠纷。

对于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下的房屋租赁,法律未强制要求书面形式,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口头或书面订立合同。但需注意,口头合同虽具有法律效力,但在发生争议时,举证难度较大,可能因缺乏书面证据而难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若承租人主张已支付租金,但出租人否认,口头合同下承租人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

此外,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合同应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尽管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但未备案可能导致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面临行政监管风险,如无法办理居住证、子女入学等衍生问题。

从风险防范角度,无论租赁期限长短,建议优先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并明确约定租赁期限、租金支付方式、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条款。书面合同不仅能固定双方权利义务,还能在纠纷发生时提供直接证据,降低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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