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访客

“救护车”变“旅游专车”,为何“翻车”了?

访客 2025-05-16 13:01:03 8
“救护车”变“旅游专车”,为何“翻车”了?摘要: “五一”假期刚过,有网友举报称,其在自驾至西藏墨脱途中遇到一辆悬挂海南牌照的医疗救护车拉警报器开道,车辆纷纷让道。但救护...

“救护车”变“旅游专车”,为何“翻车”了?

“五一”假期刚过,有网友举报称,其在自驾至西藏墨脱途中遇到一辆悬挂海南牌照的医疗救护车拉警报器开道,车辆纷纷让道。但救护车竟停在景点,有人下车拍照后继续响警报上路,该行为遭到其他车主质疑后,双方还发生语言冲突,随后有人报警。

事件发生后,墨脱县公安局民警赶到现场,拆除了该救护车的违法警报器,并对相关人员进行政处罚和教育。5月13日,海南省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情况通报称,立即成立调查组进行核查处置,已责令海南经纬航空医疗急救服务有限公司停业整顿,对所属全部车辆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并进一步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经核查,涉事车辆车牌号为“琼B120BB”,隶属海南经纬航空医疗急救服务有限公司(民办营利性)的非急救医疗转运车,于2022年7月起长期派驻省外,现由西藏经纬航空医疗急救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使用,该车辆在墨脱县存在非紧急情况下使用警灯警报器等违规违法行为。

医疗救护车在旅游途中拉响警报器开道,表面是“抢占道路资源”,实则是将公共急救资源异化为牟利工具,公然无视法律对“生命优先权”的底线设定,这一行为折射出法治监管失序下的“特权狂欢”。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救护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涉事车辆以“非急救转运”之名行“旅游特权”之实,既非法安装警报器,又滥用公众对急救车辆的避让善意,构成对法律尊严和生命权的双重践踏。

涉事企业将救护车长期派驻省外,放任“警报器开道”牟利,也暴露出行业“挂靠经营”“监管套利”的乱象。相关法律法规对救护车用途的规定尚不完善,属地监管与跨区域执法衔接不足,让企业得以钻营“法外之地”。

公众对救护车的避让源于对生命的敬畏,而特权滥用则戳伤了公众的让行善意。若放任“警报器=特权通行证”的认知和行为蔓延,必将导致急救公信力受损,最终危及真正需要救援的生命。

令人深思的是,违规使用救护车现象并不是个案。2025年1月,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一辆救护车被拍到在乡下摘柑橘;2022年1月至5月期间,河南安阳一司机代某驾驶救护车三次运送王某从林州市前往濮阳市购买毒品;2019年12月,一辆挂有沪N牌照的救护车闪着警示灯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接机,上车的是几名提着免税品购物袋的时髦青年。

在公众认知中,对“救护车”只有一个模糊的、笼统的印象。事实上,人们日常所说的救护车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紧急救护车(即120急救车);另一种是非紧急医疗转运车,用于满足病情稳定患者的转院、出院、透析接送等非紧急医疗需求。由于120急救车被用于抢救急危重症患者,需快速抵达现场并进行院前急救,所以可合法使用警灯、警报器,享受优先通行权。非紧急医疗转运车则不享有优先通行权,也无权使用警灯、警报器。

然而,实践过程中,由于非紧急医疗转运车需求量大,一些地方对其监管不严,导致出现了不少乱象,这提醒我们:非急救医疗转运与120急救服务的界限不能模糊,必须予以清晰界定。

有专家表示,特种车决不能成为个别人享受特权的“私家车”,依法监管和从严追责须双管齐下;尽快完善依法监管机制,对救护车和非急救医疗转运车加以明确区分;建立数据共享平台,利用科技手段实现对特种车辆的全周期追踪和实时监管;对企业实施“行业禁入+信用惩戒”,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推行“随手拍”举证奖励机制,激活社会监督,构建共治防线。

救护车的警报声,应是生命的号角,而非特权的喧嚣。此次事件再次警示:捍卫“生命通道”的纯粹性,必须依靠法治的利剑。唯有以最严密的制度、最刚性的执行、最广泛的共治,才能让每一声警报都只为生命而鸣。

原标题:《“救护车”变“旅游专车”,为何“翻车”了?》

栏目主编:孙欣祺 文字编辑:沈佳灵 题图来源:上观题图 图片编辑:雍凯

来源:作者: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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