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广泛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培训,教育部启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

教育部:广泛开展学生欺凌防治培训,教育部启动防范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推动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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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完善惩教干预措施和相应司法程序,建立学校、家庭与社会协调的教育保护体系。 要完善监护人约谈机制,明确校园欺凌事件的分类,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如何根治频发的校园欺凌事件? 对于这个难题,教育部近日再次拿出了解决方案。

教育部近日启动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项治理行动。 加强中小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重点查处一批情节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恶性事件,指导各地进一步查明工作死角、组织牢固联动网络,完善长效机制,构建安全和谐校园,促进学生健康快乐成长。

此举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多位专家指出,专项治理行动向全社会发出了非常明确、积极的信号: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保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努力让校园成为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法规建设正在加速。 《法治日报》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将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预防法》修改工作。从法律角度推动建立校园欺凌防控机制。 目前,两部法律修订草案均已纳入防治学生欺凌相关内容。

校园欺凌后果严重

在厕所里,他们被打耳光、拳打脚踢,还伴随着不断的责骂,还用金属管子,直到管子被打破……短短4分钟,打耳光多达64个,被打的女孩不断求饶。 两名被殴打的女孩无动于衷,其中一名女孩甚至对摄影师大喊“靠近点”,被殴打的女孩最终晕倒在地。

这恐怖的一幕并非电视剧情节,而是真实发生在安徽省明光市的一所学校。 1月20日,这段视频在网上泄露,瞬间引发舆论。

“请严惩那些打人的人!”

“校园是图书的花园,是法治的地方。”

“不能因为你是未成年人,就逃避责任。做了坏事,就得付出代价。”

网友的愤慨代表了社会对校园欺凌说“不”的坚定态度。 近年来,类似的校园欺凌事件已经屡见不鲜。 辱骂、殴打、强行脱衣拍照……校园霸凌事件时有发生,如同给和谐校园投下阴影,牵动着社会敏感的神经。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19年发布的《数字背后:终结校园暴力和欺凌》研究报告涉及144个国家的调查显示,全球每三个学生中就有一个遭受过欺凌。 据捍卫儿童权利和妇女平等组织国际计划称,估计每年有 2.46 亿儿童和青少年在学校内外遭受暴力。 2018年,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校园暴力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5年至2017年校园暴力案件中有57.5%是故意伤害案件,其中故意伤害案件高达88.74%。案件造成受害者伤亡。

2020年11月5日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设立的第一个反对校园暴力和欺凌(包括网络欺凌)国际日。 旨在让人们关注校园欺凌现象,认识到其危害的严重性以及尽快制止校园欺凌行为的必要性。

我们必须警惕校园欺凌的严重后果。 “不要小看校园欺凌行为。(虽然看起来)两个孩子在打架,但我告诉大家,欺凌和打架不是一个概念。” 北京青少年法律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主任宗春山表示,打架是两个人势均力敌,想要决定谁更好的时候,而欺凌是强者在一定程度上对弱者的一种不公平对待。程度。 甚至可能会有一群人鄙视、排斥一个孩子,这对孩子的心灵影响是巨大的。 “轻的时候,他会没有安全感,可能会烦躁。专业术语就是‘烦躁’,别人碰他的时候,他会特别紧张。严重的时候,他会厌学。不管多严重, “他会很沮丧。无论多严重,他都会很紧张。有些人会自杀。”

警钟长鸣以示警告

近年来,打击校园欺凌已成为教育系统的关键词。

早在2016年4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对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欺凌行为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治理。各地私立学校); 同年11月9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印发《关于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欺凌暴力行为的指导意见》,为积极预防和处理中小学生欺凌暴力行为提供了宏观、原则指导。欺凌和暴力。

2017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和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有效机制,预防和控制欺凌和欺凌行为。暴力行为纳入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总体范围; 同年12月,教育部会同公安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行为综合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行为的认定标准、预防措施、处置程序、纪律处分措施、各部门和学校的具体职责等,并建立了培训制度、考核、问责、法律治理等长效机制。

2018年4月,国务院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欺凌防治工作实施年的通知》,要求各地学校明确工作机构、办公电话学生欺凌预防的数量和实施方案,并详细落实学生欺凌预防和控制措施。 措施。

近日,教育部印发《预防中小学生欺凌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预防和遏制中小学生欺凌事件。

《方案》对应对校园欺凌问题给予了沉重打击,意义重大。 《方案》要求全面排查欺凌事件,及时查找欺凌事件苗头或隐患,对可能出现的欺凌行为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 及时消除隐患。 对调查中发现的苗头或者隐患,学校要及时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报告,与家长沟通,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举一反三,及时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等等。防止学生欺凌行为的发生。 还要对近年来发生学生欺凌事件的学校和地区进行“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

这种防患于未然的做法值得赞扬。 正如安徽明光事件一样,涉事学校校长已被撤职,责任教师已停职,教育体育局已安排心理咨询师为涉事学生提供心理疏导。 事件发生后,有评论指出,校园欺凌事件并不总是事后解决。 “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我们不仅要尽快妥善处理,还要反思为什么我们没能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为什么没能为学生创造一个健康的校园环境。那些耳光是打了被欺负的学生一巴掌,也打了无所作为或乱作为的教育工作者。其他学校应该引以为戒,敲响警钟,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方案》还强调:凡发生学生欺凌事件,要认真反思,深入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高防控工作水平。 其他地区应该吸取教训,敲响警钟,防患于未然。

对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

针对校园欺凌发生的情况,《方案》提出,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欺凌举报制度。 报告内容必须准确、客观、内容丰富。 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中小学教育处罚规则(试行)》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校规校纪,健全教育处罚工作机制。

《方案》还要求进一步完善评价机制,把防治学生欺凌行为纳入教育质量评价和教育行政、学校校长、班主任、学科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评价作为前提进行优秀评价。 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对学生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约谈,并向社会公开通报恶性欺凌事件的处理情况。 对玩忽职守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王庆红表示,家庭、学校和社会都应该在孩子很小的时候就对其进行教育,防止校园欺凌是家长、学校和政府的共同责任。

打击校园欺凌行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切实为社会提供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健康成长的环境。 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更加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完善惩教干预措施和相应司法程序,解决问题学生、留守儿童、流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犯罪及预防等问题,建立学校制度、家庭、社会。 协调一致的教育和保护体系。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努力完善监护人约谈机制,明确校园欺凌事件的分类。 我们将不断完善防范校园欺凌的制度措施,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 (记者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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